楚师字[2014]127号
楚雄师范学院
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的决定
各学院、部门:
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就必须有一支强有力的队伍作为保障。为此,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
一、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体制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维护管理”的原则。遵循“统一所有,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实施三级管理模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与设备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代表学校行使一级管理机构职能;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及计划财务处为二级管理机构;各二级学院及其相关国有资产使用单位为三级管理机构。
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单位行政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落实上级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工作要求,全面领导并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各单位可以指定国有资产管理分管领导,各单位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应协助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资产工作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开展相关工作;各部门应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员(专职或兼职),设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员在学校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和本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本部门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所管辖范围的资产状况,完善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所有资产一律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并做到使用高效,运行良好。
二、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员工作内容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完成本部门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要不断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高开展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切实做到对本部门资产管理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根据上级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协助本部门领导进行年度(季度)资产购置计划的制定和项目申报工作;
(3)协助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做好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和新购资产的验收工作,及时办理新购设备入账、付款审批及账目管理工作;
(4)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负责本部门资产的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申购、入库、领用、借用等)和资产的处置工作(校内调拨、置换、报损、报废、核销等);
(5)定期盘点,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资产状况;
(6)协助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7)完成学校领导和学校资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资产管理工作。
三、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已进入一个以信息化为基本特征的新的阶段,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求,增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转变工作理念,调整工作方式,严格按照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精心组织,密切协调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要在分工管理的基础上,发扬大局意识,对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问题,应及时与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及计划财务处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矛盾。
(三)细化工作,认真落实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要求开展工作,确保资产管理数据的真实与完整,账目清楚。在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及时做好新增资产的数据录入、校对、审核、复核工作。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要做好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对各部门兼职国有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集中培训。
(四)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随着学校改革的深入,我校国有资产管理逐步迈入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过程,工作开展中面临诸多的难题与不足,各部门领导和国有资产管理员要切实肩负起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积极做好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管理重点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附件:《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名单》
楚雄师范学院
2014年10月8日